南京一酒店保安私换收款码 5个月侵占14.8万
点击0|回复0
发表于 2026-08-28 09:50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酒店保安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使用个人微信收款码收取停车费,5个月内侵占单位资金14.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目前王某已全额退赔酒店经济损失。
王某原为南京某酒店保安,主要负责停车场秩序维护和协助收取停车费。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他刻意规避酒店正规收费渠道,擅自使用个人微信收款码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未按规定上交财务,私自截留全部款项。据王某供述,因经济紧张且即将退休,便动了歪念。尽管酒店在停车场门口立有扫码牌,但因位置稍高不便扫码,王某便主动上前让车主扫其个人二维码后开闸放行。
2025年4月,有车主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该酒店停车场乱收费。酒店经内部核查发现王某私自收费的事实,王某矢口否认并辞职返回老家企图逃避追责。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对王某开展网上追逃。2026年3月,王某经户籍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2026年5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依法构成职务侵占罪。检察官提醒,职务便利绝非“生财之道”,任何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京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