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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新车10个月趴窝3次 4S店:修不够4次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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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20 09:45

武汉一家工业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向媒体投诉称,公司于2025年10月花费15.9万元购买了一台梅赛德斯-奔驰EQA260纯电SUV。然而提车当天,车辆仪表盘故障灯就大量闪烁报警,车辆熄火、动力中断。4S店技术人员检查后称系“软件未更新”,进行软件更新后交付。

时隔大半年,同样的故障再次上演。2026年6月22日,车辆在行驶中再次发生故障,被迫呼叫拖车救援送修。4S店反馈故障原因仍是“软件未更新”,约一天半后告知已修复。然而仅过数日,6月29日车辆第三次在行驶途中出现仪表盘故障灯全亮、无法挂挡、无法熄火的严重故障。7月7日再次送修后,维修人员判定为“仪表盘控制单元无法通讯”,需订购配件更换。此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仅约7000公里。

购车企业认为,车辆10个月内3次发生严重安全性能故障、2次维修无效,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仍未排除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同时依据民法典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

然而4S店方面并不认同。客服经理和售后经理回应称,根据三包条款中“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4次”方可退换的规定,该车维修次数尚未达标,只愿意继续检修或按二手车价格回收车辆。两套方案均被企业拒绝。

更令维权之路雪上加霜的是,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被告知该车辆属于公司采购,不属于生活消费范畴,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多次协商无果后,购车企业表示将启动司法程序,起诉4S店要求解除购车合同、返还全部购车款项,并赔付保险、税费及拖车救援等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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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20 10:05

遇到类似问题的车主不少,大家一起维权才能推动问题解决。团结发声让厂家重视每一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期待问题能得到公正透明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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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20 10:31

北京奔驰不是奔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