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奔驰GLB AMG原车马牌轮胎沟底开裂
点击0|回复0
发表于 2026-06-18 10:44
本人为奔驰AMGGLB35车主,车辆于2024年8月12日在常州购车并完成上牌。车辆搭载马牌CONTINENTALSC6MO1原厂配套夏季运动胎,轮胎规格:255/40ZR20101YXLFRSC6MO1,DOT编码:AF73D8F9,生产日期为2023年第47周。购车时长未满2年,当前累计行驶里程23543公里,轮胎剩余花纹深度3.0mm,远超国标1.6mm报废标准,完全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易损耗零部件1年或3万公里的三包质保要求。车辆日常仅在常州市区城市道路通勤,全程规范保养、胎压正常,无撞击、剐蹭、扎钉、车缺气碾胎、私自修补、改装轮毂或轮胎等任何人为主观损坏行为。近期检查时发现四条原厂马牌轮胎排水槽(沟底)出现大面积开裂,属于轮胎本体结构性故障,存在高速行驶爆胎的安全隐患。本人第一时间联系4S店反馈并申请三包理赔,4S店将问题上报至大陆马牌轮胎厂家。2026年5月14日,马牌出具编号为1651355897的内部鉴定报告,判定开裂原因为"夏季胎在环境温度低于7℃时橡胶脆化,受路面应力导致开裂,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联合4S店拒绝免费更换轮胎。针对该判定,本人提出三点正式异议:
一、经营者未履行产品使用警示义务。该轮胎为奔驰原厂标配,面向常州等质江南地区整车销售。常州冬季低温属当地常规自然气候,并非极端恶劣工况。自购车至今,4S店、奔驰厂家、马牌轮胎三方均未以口头、书面、随车手册等任何形式告知车主"该款夏季胎无法在本地冬季常规低温环境全年使用",将产品固有使用特性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存在服务失职。
二、企业单方鉴定不具备法定效力。本次鉴定为马牌厂家自行出具,无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能作为拒绝履行汽车三包义务的唯一依据,判定结果缺乏客观性与公正性。
三、产品适配性存在争议。作为整车原厂配套配件,轮胎理应适配车辆销售地的常规使用环境。若该款轮胎无法适配常州冬季气温,品牌方不应将其作为标配轮胎装车销售。本人已多次与4S店、马牌官方客服协商沟通,对方始终坚持单方鉴定结论,推诿扯皮、拒不履行三包责任。轮胎属于核心安全部件,开裂故障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现借助车库实验室平台正式投诉,恳请奔驰厂家、马牌轮胎重视问题,依法处理。
投诉诉求:
一、按照汽车三包政策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原厂马牌轮胎,承担所有材料费及工时费。
二、组织车主、4S店、马牌轮胎三方共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轮胎开裂原因进行复检,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督促涉事企业整改,在售车及配套轮胎交付环节依法明确标注夏季胎等特殊轮胎的使用限制与风险提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下一主题:



京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