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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比亚迪王朝4S店 定损不负责任导致车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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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1 23:02

2025年12月14日晚18点左右,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车主全责。下面详述发生过程:对方车主未观察环境慢速倒车与我车发生碰撞,由于倒车速度很慢并且没有看到我方车辆,对方车主在两车接触后以为倒不动车又给了一脚油门踏板,把我方车辆右后顶起车辆下落过程中她车没走,又顶了一下劲儿

又顶了一下劲儿。表面看来只是右后杠露底漆刮蹭,实际上顶的这两下劲儿,致使车辆后框(后盖周围车框)轻微变形。以上是事故过程。下面赘述定损全过程:我于事故第二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16点到店定损,唐山市比亚迪王朝网**4S店董姓人员接待的我,董姓人员拍照并告知我事故不大,后杠受损。由于当时有其店内工作人员的姐夫亲戚也来定损(插队,将董姓人员直接叫走),故没有仔细检查我方车辆(即边框变形受损)就草草了事。至此边框受损产生形变一事,并没有上报平安车险。我追上去询问边框缝大了的问题,敷衍说后门没事儿,再次追问后回复让师傅给调调,但肯定调不那么规矩。

上述视频是16日再次返回**店内用手指着一点点的给董姓工作人员拍的视频并留证。我有完整的聊天记录以及完好车辆对比照片。2026年1月1日唐山市比亚迪**店董姓人员通知我车已修好让我去取车,到车间一看我16日提醒的这辆后框变形一事并未上报平安保险、让师傅调整和修理,据董姓人员原话:

据董姓人员原话:“大哥,你过来看看咋调。”这是一个从事汽车售后,事故车定损维修的专业人员对我这种外行人、一个普通的比亚迪车主发出的灵魂拷问,当时我竟无言以对。“把车复原”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回答。我方车辆从出事,到维修,到跟我说无法复原这段时间,一直是我主动沟通,期间出现的董姓、

期间出现的董姓、葛姓店内人员一直没人主动联系我沟通并解决此事。今天是2026年1月11日晚,再有几天这事情就一个月了,在此期间比亚迪**店,多次以代步车借出为由不给我配备通勤车,店面及保险公司也没有对我的出行问题给予正面的考虑和积极回应更不用提给出解决方案了,导致近一个月通勤困难

导致近一个月通勤困难。由于上传照片视频证据有限制,故不能全部传出。希望工作人员找我要完整的证据链内容。

[本帖最后由 车库实验室 于 2026-01-12 08: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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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1:07

没办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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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4:31

这售后不太行啊

车库实验室用户3949600

赶上了,希望努力解决吧

2026-01-1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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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22:08

我在2014年8月和2025年12月因电池包严重衰减在比亚迪辽宁沈阳顺智4s店更换了2次电池包,更换完的电池包铭牌上明确标注额定容量为135ah,与原车配置一致,而实际换完电池后店内实测不到100ah,约原车电池容量的70%左右,后经再三追问,比亚迪顺智4s店王经理承认了,给我更换的电池是依据我车的使用年限匹配的衰减电池,容量是肯定不够我的原车容量标准的,是有比亚迪厂家内部制定的文件依据,并不对外公开。实际容量只要不低于我所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就可以按照合格品出厂,打上新的生产日期后就算是新电池。举例:我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只有原车容量的50%,那么更换后的电池只要达到51%,就算是合格的新电池,(我有电话录音为证)。现可以断定比亚迪厂家为了降低售后成本,故意生产、偷换标准、检测报告造假,合格证造假,虚假标注铭牌、以次充好、恶意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现在我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对这种系统性的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不许包庇,处罚结果要对社会公布,同时由于比亚迪厂家售后更换的电池全部使用了二手回收、劣质、一致性非常差的电芯进行生产,配上与原车一致的铭牌应对检车和检查。这种不合格的电池产品,对所有更换电池的车主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车辆短路起火,行驶中突然断电等重大安全事故,我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召回全部不合格电池,并对比亚迪厂家做巨额罚款,并追究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比亚迪唐ev600d车主,车牌辽ad6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