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故意延长合同交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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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17
本人于2019年7月21日付定金购买雷凌双擎运动版,4S销售人员以车辆到货时间过长为由,故意把合同签约至年底。等待超过3月后,在2019年10月20日左右,电话至4S销售人员,以车辆11月前无法到货为由,诱导购买4S样车。多次交涉4S销售人员没有答复并把责任推向厂商汽车产能不足。10月25日电话至厂商,销售主管才主动联系,告知11月18日汽车才能到店,经过4S店发来的订单图片发现该车下订单时间为2019年9月6日,厂商一直宣传自己是订单式销售,本人于2019年7月21日付定金,4S店2019年9月6日才下订单,其中无故拖延一个半月,并以客户车牌马上要逾期,故意推销4S样车赚更多利润,其中存在4S店财务走账不明,管理不善。作为消费者想得知汽车交车时间,4S店和厂商责任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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