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小米SU7被日产天籁拦腰横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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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09:52
近日,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显示,在江西吉水县水南镇某村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从拍摄到监控画面显示,10月24日,张某驾驶白色日产天籁行驶至该乡村路口时,并未留意道路旁醒目的交通标志,在接近路口时车速未减,径直驶入路口中央,而此时从左侧驶来的紫色小米SU7已进入路口范围,躲闪不及的两车发生剧烈碰撞,天籁车直接拦腰撞上小米SU7,巨大的冲击力使两车瞬间失控,最终斜停在路口两侧,车身均出现明显凹陷与破损,安全气囊也已弹出。事故导致两车严重受损,且双方驾驶人均受伤。周边村民发现后迅速报警并协助救援,两名驾驶人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所幸均无生命危险。
交警经过调查最后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米SU7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路口是事故的“高发地”,行经路口,务必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尤其在乡村道路或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更是容易被忽视。

发表于 2026-01-15 21:49
我在2014年8月和2025年12月因电池包严重衰减在比亚迪辽宁沈阳顺智4s店更换了2次电池包,更换完的电池包铭牌上明确标注额定容量为135ah,与原车配置一致,而实际换完电池后店内实测不到100ah,约原车电池容量的70%左右,后经再三追问,比亚迪顺智4s店王经理承认了,给我更换的电池是依据我车的使用年限匹配的衰减电池,容量是肯定不够我的原车容量标准的,是有比亚迪厂家内部制定的文件依据,并不对外公开。实际容量只要不低于我所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就可以按照合格品出厂,打上新的生产日期后就算是新电池。举例:我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只有原车容量的50%,那么更换后的电池只要达到51%,就算是合格的新电池,(我有电话录音为证)。现可以断定比亚迪厂家为了降低售后成本,故意生产、偷换标准、检测报告造假,合格证造假,虚假标注铭牌、以次充好、恶意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现在我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对这种系统性的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不许包庇,处罚结果要对社会公布,同时由于比亚迪厂家售后更换的电池全部使用了二手回收、劣质、一致性非常差的电芯进行生产,配上与原车一致的铭牌应对检车和检查。这种不合格的电池产品,对所有更换电池的车主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车辆短路起火,行驶中突然断电等重大安全事故,我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召回全部不合格电池,并对比亚迪厂家做巨额罚款,并追究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比亚迪唐ev600d车主,车牌辽ad6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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